关于调整“十佳职工”评选方法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1-01-18作者/来源:
关于调整“十佳职工”评选方法的通知
各科室:
医院“十佳职工”评选方案自2008年实施以来,全院职工创先争优意识增强。为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,使评选发挥最大效能,根据职工意见,经院务会研究决定,将“十佳职工”评选方法作调整如下:
一、年度“优秀员工”、“优秀科主任”、“优秀护士长”均为“十佳职工”候选人。
二、院办室将候选人表格下发给每位职工投票,得票数1至10名的为年度“十佳职工”,得票数11至20名的为年度“十佳职工提名奖”。
三、2010年度“十佳职工”评选按本方案执行。
二О一一年一月十八日